【以案释法】挂甲寺街综合法律大队“以案释法”典型事例——别让“修绿”变“毁绿”

  原标题:【以案释法】挂甲寺街综合法律大队“以案释法”典型事例——别让“修绿”变“毁绿”

  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底层管理效能,街法律大队依据近期典型事例进行以案释法,便于我街各科室、各社区触类旁通处理和解说相似反映问题。

  近期,挂甲寺街综合法律大队收到区林长办转来的问题,称我街域内某小区多株乔木被截除树冠,过度修剪树木。

  我大街分外的注重当即组织法律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核实查询。经核实问题事实,据该社区物业担任的人介绍这些乔木均有不同程度的虫灾、枯枝,近期劲风降雨气候较多,为防止枯枝被吹落形成安全事故,社区物业自行联络美化公司对这些乔木进行“抹头”修剪截除悉数树冠。

  我大街依据《天津市美化法令》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令第五十三条规则,危害美化或许美化设备的,责令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恢复原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形成树木逝世的,处以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依据2022年3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修正后的《天津市美化法令》相关规则,该小区截除树冠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美化法令》第五十三条规则制止下列危害美化及美化设备的行为:

  现在劲风降雨气候较多,各小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美化修剪需求。预备施行修剪作业的单位可事前与区城管委园林管理部门联络承认各种修剪标准,防止过度修剪形成树木严峻损害、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