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炉

  3月18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市“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炉。

  本次“清洁城市”行动的实施范围是临沂中心城区、各县城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成区。

  方案的出炉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城市环境卫生的提质提标为核心,贯彻落实临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全面打造“清洁城市”,逐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助力城市现代化治理,解决环境卫生管理面临的明显问题,全力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

  据了解,“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将从开展城市道路清洁行动、园林绿地清洁行动、居住小区内垃圾清理行动、公共空间清洁行动、河网水域清洁行动、设施清洁行动、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提升行动等7个方面展开。

  在开展城市道路清洁行动方面,方案指出,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的要求,积极地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工作,推行机械化联合作业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环卫保洁作业模式,采取高压冲洗、洗扫一体、人行道冲洗和人工快速巡回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变“扫路”为“洗路”,主次干道地面尘土不允许超出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允许超出10克/平方米,确保道路整体清洁,路见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无尘土、无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逐步提升城市道路精细保洁水平。

  在开展园林绿地清洁行动方面,方案明确,科学更新城市绿化,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绿化设施功能,系统提升绿化品质,做到精致建绿、精细护绿。提升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管养水平,及时补植死亡、缺失的行道树,定期修剪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以及行人出行的枝叶,彻底整治超高土和绿地种菜现象,确保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杂草丛生,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单处面积大于0.5平方米的土地。

  在开展居住小区内垃圾清理行动方面,方案指出,将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装饰装修、大件垃圾收集点。加强定期沟通,建立专业运输单位协议收运体制,探索实行垃圾运输“三联单制度”,实现物业单位和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健全环境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毁绿占绿行为及时劝阻,并立即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在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能力方面,方案强调要合理地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研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提高酒瓶玻璃、铁皮制品、废旧衣物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居民习惯养成。

  在开展公共空间清洁行动方面,方案指出,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落实日常保洁责任机制,纳入数字化日常考核范围。开展建(构)筑物外立面、公共服务设施洁净行动,确保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提升城市容貌洁净品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现场围挡设置要求,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在开展河网水域清洁行动方面,将加强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及时打捞水草、清理水面垃圾,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偷排行为的协同查处力度,保持河面、河岸干净清洁、无漂浮物。

  在开展设施清洁行动方面,将推广使用全密闭、环保环卫作业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应有明显垃圾分类标识并易于识别,外观干净整洁。对公厕、转运站及周边设施完好情况做全面排查,缺失损毁的部件及时维修,年久失修的及时改造提升。推行即脏即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噪音、无异味、无污水。设立环卫设施保洁责任公示牌,明确管理责任单位、人员,延长公厕开放时间,增加24小时开放公厕数量,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厕所。

  在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合法劳动权益方面,方案规定将采取多种举措来实施,包括建立环卫工人薪酬保底和动态增长机制,严格落实防暑降温费、加班补助、保险保障等有关政策,依法为合乎条件的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环卫工人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中秋节、环卫工人节慰问金,每季度提供1次不低于40元/人的必要劳保用品,每年6-9月随当月工资发放300元/人/月的防暑降温费,每年至少组织环卫工人进行1次免费健康查体。具备条件的县区,争取为一线环卫工人无偿提供早餐,每餐标准不低于7元/人。通过多种形式,在公园景区、沿街商超、饭店、银行、社区、公厕管理房等场所,合理设立环卫驿站,配备基本设施,为环卫工人休息、就餐等提供便利。

  “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谋划部署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梳理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明显问题,研究出台工作规划和方案,制定责任区环卫标准,建立工作联络机制。重点解决居住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市场周边等区域卫生顽疾;第二阶段是划片打造阶段(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按照每年集中打造一片的原则,对照常态化标准规范进行提升改造,消除各类环境卫生顽疾,提升环境整体品质;第三阶段是建立长效阶段(2025年6月以后),对三年行动的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清洁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

  计划通过三年行动,到2025年力争达到4个目标:80%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示范路标准并通过验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至少有80%的镇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完成90座城市公厕建设,重点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率达到100%。

  力争用3年时间,对城市建成区进行划片渐进打造,实现道路深度保洁、园林精细管养、设施提质达标、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全方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环境卫生问题,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在环境改善中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