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合同收入确认中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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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改变,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问题导致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也有一定可能会发生变更,施工方在履约过程中,甲方有可能增加或减少一部分工程,都是有可能的。

  【案例1】保洁公司2020年底与某客户签订一份保洁服务合同,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周为客户的办公场所提供保洁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服务费为每年12万元。

  服务两年后,客户对于保洁公司服务非常满意,以协商一致的30万元的价格将合同期限再延长三年。

  1、合同签订日,市场上的一年保洁服务的单独售价大约为12万元;合同修订日也就是两年后,基于对保洁公司的认可,保洁公司仍然会以市场行情报价续签,一年保洁服务的单独售价大约为10万元。

  2、因此合同续签反映了保洁服务在合同改变时的单独售价。虽然因为保洁公司服务好续签合同改变部分作为一份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原合同的会计处理。